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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河源市东江公证处更名为河源市河源公证处的公告

作者: 转载自: 点击数:375  录入时间:2017/12/29 【打印此页】 【关闭

  根据《河源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河源市公证机构有关机构编制事项的批复》(河机编办[2017]38号)和《广东省司法厅关于同意广东省河源市东江公证处变更名称及执业区域的批复》(粤司办[2017]670号)精神,自2018年1月1日起,河源市东江公证处正式更名为河源市河源公证处,执业区域变更为河源市,同时启用新的公证机构名称、证件、印鉴等。

 

(文字撰稿: 图片摄影: 编辑:陈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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