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公告
- 2018-01-12广东司法行政远程会见管理办法(试行)
- 2018-01-05河源市司法局关于调整公布权责清单的公示
- 2017-12-29关于河源市东江公证处更名为河源市河源公证处的公告
- 2017-12-20河源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进展情况的报告
- 2017-12-18河源市司法局对申报三级公证员职称评审结果公示
政务五公开
便民信息
政务咨询
主题:赠予房产 咨询人:欧俊科 发表于:2013/10/12 |
我的商品房,无按揭,无贷款
想要赠予给我儿子。
赠予需要多少费用?
办理赠予需要什么证明,什么资料?
叶开明律师回复:如来信所言,建议到公证处和房管部门咨询。
(本政务咨询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主题:继承 咨询人:刘明华 发表于:2013/9/3 |
继承一套房子需要什么材料?
叶开明律师回复:如来信所言,在无遗嘱及法律排除继承权的情况下,当然具有法定继承权;如要办理过户的话,房管部门一般会要求当事人到公证处办理有关遗产的公证,具体情况建议到房管部门咨询。
(本政务咨询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主题:关于地皮代签 咨询人:郭海 发表于:2013/8/23 |
请问下,我叔叔有块地皮在16区哪里,是红头文件来的,我叔叔在外地没时间回来,要我帮他代签,请问可以吗?
叶开明律师回复:如来信所言,帮人代签严格意义上需有委托授权;当然,如被代签人和文件发送单位无异议,代签并无不妥。
(本政务咨询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主题:车库买卖合同可以到公证处公证吗? 咨询人:张东健 发表于:2013/8/12 |
车库买卖合同可以到公证处公证吗?
叶开明律师回复:如来信所言,若该买卖合同合法有效则可以公正。建议亲临或致电东江公证处咨询。办公电话:(0762)3820083
(本政务咨询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主题:我的职业资格证书是否还有效 咨询人:赵振宇 发表于:2013/7/21 |
您好,我是2001年获得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但是迄今为止从来没用过,我想问一下我的这个证书还有效吗?谢谢您
叶开明律师回复:如来信所言,建议致电河源市司法局基层科咨询。电话:0762—3820033.
(本政务咨询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主题:法律资格申请 咨询人:周小简 发表于:2013/7/11 |
网上提交法律资格申请,不小心填错,后来多次登录修改重复申请,均提示申请成功提交。请问是否以最后一次提交的申请为准?谢谢解答
叶开明律师回复:如来信所言,建议直接致电司法考试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0762—3820015
(本政务咨询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主题:户口问题 咨询人:朱生 发表于:2013/6/23 |
我老婆一个月前生了个男孩,第一胎,证件齐全,可去上户口时户籍人员说要上环证明,我想知道这个是合法的吗?
叶开明律师回复:目前,新生婴儿入户须提供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1)《出生医学证明》;(2)《计划生育服务证》;(3)父母《结婚证》;(4)父母双方的《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法律并未明确要求新生婴儿入户须提供上环证明,咨询人如有疑问,建议到公安机关户政部门咨询并要求出示相关法律依据。
(本政务咨询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主题:墓地被恶意撬毁应该由哪个部门处理(和平大坝) 咨询人:吴生 发表于:2013/6/17 |
墓地纠纷
一、事件:吴氏在自己山中新修建墓地,袁氏以破坏其风水为名,在无协商结果基础上,私自将吴氏墓地撬毁。
二、事件发生时间:2012年中旬
三、事件相关人:
1、吴氏(被毁墓地主人):吴氏三兄弟,吴*銮(老大),吴*銮之子吴*志,吴*森(老二),吴*平(老三)
2、袁氏(毁墓地者):袁*强(老大),袁*武(老二)
四、发生纠纷墓地地理位置:河源市和平县大坝镇石谷村
墓地坐落于吴氏白嘛坑(地名)山中,袁氏(毁墓者)也有一墓地坐落于此山上。其外还有黄氏墓地。一共有三个墓地。
(墓地位置分布图)
五、事件经过
2012年6月(农历5月份),吴氏决定在白嘛坑自家山上做先祖墓地。与山上原有墓地地主相议墓地位置(怕于黄氏、袁氏产生纠纷),黄氏表示对于墓地位置没有意见,袁氏全家在外务工,无法当面相议,便有吴*平打电话于其相议。其表示只要离其墓地10米外即可。
按照两家要求,并请当地的风水先生确认不影响其他两座墓地风水的情况下,吴氏墓地最后选在与黄氏墓地水平相同,相距1m,与袁氏墓地直线相隔12m处(如上图)。吴氏墓地于2012年7月25日动工,中旬竣工。
2012年9月29日(农历8月14),袁氏务工回家后,觉得吴氏墓地影响其风水。便通知吴氏9月30日下午3点,到白嘛坑墓地处协商。吴氏相关人于 下午2点30分左右到墓地。一直等到下午4点多,袁氏依旧没有到。忙于农务的吴氏多人散去,只剩下吴*平继续等。
下午五点左右,袁氏兄弟到达墓地。在没有任何语言的沟通下,举起带来的锄头砸吴氏墓地。吴*平阻其不止,只好电话通知其他吴氏兄弟。吴氏多人赶到墓地时,墓地阴城左鲤鱼尾、铁门及围墙已不同程度受损。袁氏仍旧争执着,并扬言要用炸药炸毁吴氏墓地,吴氏只好报警处理。
大坝镇派出所同志,村委刘*成,袁*谷先后到达墓地处,并且立案取证。大坝镇派出所要求先由村委会进行调节。村委会试图进行调节,但是袁氏兄弟情绪激动,不愿意接受调节,只一直扬言在过春节前要将吴氏墓地炸毁,最后不欢而散。
次日,吴氏想再次协商,袁氏却不留任何回复,回惠州务工。吴氏电话与其联系协商,袁氏一直不予理会,依旧扬言要炸毁吴氏墓地。吴氏无法可施。
2012年11月23日(农历十月初十),村委会协调不了,吴氏吴*銮,到镇级单位处理相关问题,镇级单位声称,此类型案件不在其职权范围之内。吴氏吴*銮只好向县级单位反映情况,县级单位各部门都与此案不在其职权范围之内等理由拒绝处理。最后把全部责任退回到村委会。村委会无能力处理,事情耽搁了下来。
2013年1月23日(农历十月十三),袁氏回家参加婚礼,吴氏兄弟及村委工作人员通知他到村委办公室协商处理。袁氏到后,语言张狂,激动,扬言如果吴氏不在春节前(2013年2月9)前将墓地迁走,就要用炸药将其炸毁。村委,吴氏等人无法将协商进行下去。次日吴氏再次约袁氏协商,袁氏未到。
2013年1月24日(农历十月十四),十二月十三日,吴*銮向县城人大反映,某职员表示此事可到社会稳定治安秩序部门、司法局去登记处理。当日,司法局(好像也叫督促委员会)工作人员做了登记,称会进一步调查此事。吴*銮请求司法局人员能帮忙尽快调查此案、或督促大坝镇司法室处理此案。但一直也没有下文。十二月十三以后,吴*志等也找律师咨询过,但称需要提供人证、物证等。
之后吴氏找相关部门多次,依旧没有答案,百姓纠纷得不到重视,实属无奈……吴氏吴*銮为此生病多日,精神严重受创。
2103年1月18日(农历腊八节),吴*平发现自己祖坟已经被毁坏。
2013年1月19日(农历大寒),吴氏报案,大坝镇派出所到现场取立案。但是许久没有回复。吴氏电话与袁氏相约进行协商,袁氏口头答应回家协商,但是一直拖到先今(2013年6月7)依旧没有回来,吴氏多次打电话催促,其不给予处理。
吴氏又多次到相关部门反映相关情况,相关部门依旧是推搪不给处理。拖至今(2013年6月7日)。
六、吴氏因墓地纠纷造成的财产损失:人民币肆万元。
七、吴氏墓地被毁后照片
附:问题及解决方法
1、 问题
(1)、整个事件涉及到民事费用高达四万元,是否大案。如此的案件有哪些部门来处理?
(2)、袁氏在吴氏山上建坟墓,是否已侵占吴氏土地,是否构成侵权,是否有权要求袁氏移除坟墓,恢复土地使用权;
(3)、假如要通过打官司来解决,要怎样收集证据,有谁来收集?私人收集证据的合法性。
叶开明律师回复:该纠纷属民事纠纷,来信人可到综治维稳中心请求调解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当事人向人民法院起诉应当对自己的主张进行举证,当事人收集证据不得违反我国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权利,当事人收集证据有困难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收集。
(本政务咨询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主题:猪的罪还是人的罪? 咨询人:陈 发表于:2012/8/19 |
紫金县好义双全村有一条小河关系着几条村人的生死存亡,如今在水的源头驻进了一个来头气势不小的猪场,规模宏大,气势了然,以前清澈的河水能看到鱼,现在是浑不见底,臭气熏天村民是诉状无门,拜佛无果。当官的是视若无睹希望还村民一条干净的河流
叶开明律师回复:如来信所言,建议向当地环保部门反映投诉,并要求及时处理!
(本政务咨询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主题:土地 咨询人:陈列 发表于:2012/3/24 |
1992年村2小组将一块禾坪(晒谷)用的,开小组村民会议,以招标租赁给我奶奶,2000年我爷爷(我一家人城镇户口,除了我奶奶在当地村2小组)将土地书面材料私下卖给第3村民小组村民没有签书面协议,他跑去批建房,成了他宅基地;现在我想 起诉协议无效拿体7回地,不知有何法律依据?
叶开明律师回复:如来信所言,土地在本村之间流转并无不妥,欲起诉协议无效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本政务咨询意见为律师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